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模式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政府管理模式
特点:政府通过出台行政指令直接管理工程造价,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这种模式下,政府主管部门通过制定统一的预算定额、费用标准等,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管理。
应用情况:建国初期至改革开放前,我国一直沿用这种模式。虽然在当时对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造价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这种模式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如抑制了建筑行业的竞争和企业的良性发展等。
全过程造价管理模式
特点:强调对工程造价进行全过程的动态管理,从项目的决策立项到竣工使用,都要进行造价控制。这种模式要求各参与方密切配合,共同对工程造价进行管理。
应用情况: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界提出了全过程造价管理的思想。1988年,国家计划委员会印发了相关规定,奠定了我国全过程造价管理模式的基础。目前,这种模式在我国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仍需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特点:这是一种市场机制为主导的计价模式,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在这种模式下,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根据清单自主报价,最终通过市场竞争确定工程造价。
应用情况:2003年,我国开始推广应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目前,这种模式已成为我国工程造价领域的主流计价模式,但在实际应用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企业对清单计价的理解和应用不够深入等。
定额计价模式
特点:这是一种传统的计价模式,由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统一的定额标准,工程造价按照定额进行计算。这种模式下,定额包含了人工、材料、机械等的消耗量标准,以及相应的单价。
应用情况:定额计价模式在我国建筑工程领域使用了几十年,具有快捷方便的特点。虽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这种模式逐渐受到冲击,但在一定范围内仍会长期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