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评定为副高级工程师职称,拥有一级建造师或监理工程师等职业资格的人员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 确认资格 :
- 确保自己符合副高级工程师的申报条件,例如学历、工作年限、业绩成果等。
- 个人申报 :
-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到相应级别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单位人事部门进行申报,并提交所需的材料和证件。
- 组织审核 :
- 申报人员需经过所在单位的审核,省辖市及以下单位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省直单位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进入资格复审阶段。
- 面试答辩 :
- 申报人员需参加面试答辩,答辩内容主要围绕专业理论、从业经历、工作实践情况和实际贡献等方面进行。
- 专家评议 :
- 考核认定委员会在面试答辩的基础上,对申报人进行更深入的考核评价,重点考察其业绩和成果。
- 公示 :
- 评审结果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 获得职称 :
-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申报人员将获得副高级工程师职称。
建议在申报过程中,详细阅读并了解当地的职称评定政策,确保所有材料和手续都符合要求,以提高评审通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