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几种确权方法
农村宅基地一宅两户的确权方法有以下几种:
- 分别确权 :
- 一处宅基地,住了两户,两户可以共同协商,确定各自的宅基地面积,意见达成一致之后,分别将确定的面积确权在自己的名下。
- 纠纷解决后确权 :
- 如果两户各自不知道自己的面积有多少,协商也达不成一致意见,在各不相让的前提下,就属于民事纠纷了,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先不确权,待纠纷解决后予以确权登记。
- 一户确权,另一户放弃 :
- 两户可以协商,一户对现有宅基地进行确权,另一户放弃确权,确权的那一户可以给放弃确权的那一户适当的补偿。放弃确权的那一户可以再向村集体申请一处宅基地来建设使用,然后再进行确权登记。
- 补办用地手续 :
- 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但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分开居住的,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经本农民集体同意并公告无异议的,可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
- 合法取得的一户多宅 :
- 对于合法取得的一户多宅的宅基地,可以登记确权,合法使用。例如,已有一处宅基地的本村集体成员因继承房屋占用到宅基地的,可以给予登记发证,并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注明“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的合法继承人”。
- 有偿使用或转让 :
- 探索有偿使用、转让或自愿有偿退出可以鼓励农民自觉自愿有偿地退出多得的、空闲的宅基地,或者在村集体内部转让给那些符合条件的农民,这样可以节约用地,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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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一致 :两户应尽量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明确各自的宅基地面积和权益,以避免后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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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在确权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确保合法合规地进行确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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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法律 :无论是通过协商、补办手续还是其他方式确权,都应遵守《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