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不批、四禁止、两注意
农村宅基地的最新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三不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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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足“一户一宅”条件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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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宅基地出卖、出租、赠与、有偿退出等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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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农村集体成员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
- 四禁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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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违背农村村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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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违法收回农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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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村村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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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强迫农村村民搬迁退出宅基地。
- 两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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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房要先申请,主要以户为单位向户口所在地村委申请通过后,报经乡(镇)主管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方可修建。如果申请的房屋修建用地是耕地的,还应办理耕地转用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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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进城落户,可以自愿有偿退还宅基地;现在有的农民在城里有房,但在农村依然有着合法的宅基地,这样就导致农村的房子闲置无用还占用土地,这种情况可以劝导农民有偿退还宅基地,进而盘活农村土地。
- 其他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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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归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享有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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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村民建住宅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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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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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农村居民的合法建房权益,规范农村宅基地的申请审批流程,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