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一户一宅政策最早于 1986年 开始实施。1986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并且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这一规定自198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尽管1986年已经颁布了这一政策,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并未得到严格执行,导致一户多宅的现象较为普遍。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农村一户一宅政策逐渐被严格规范起来。
此外,2024年11月1日起,国家将正式实施新的“一户一宅”规定,旨在通过明确宅基地的使用标准和认定方法,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流转。
综上所述,农村一户一宅政策的实施时间可以追溯到1986年,但直到近年来,该政策才得到了更为严格的执行和进一步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