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起,农村房屋确权将实施以下新规:
- 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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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权籍调查、确权登记、颁发证书 :对农村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实行统一权籍调查、统一确权登记、统一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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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步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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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调查:由当地政府组织专业团队,对农村宅基地和房屋进行全面调查,包括使用权归属、面积、条件等信息的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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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确认:将调查结果进行公示,由村民进行确认。如有异议,可提出申诉并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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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证书:经过公示确认无误后,由当地政府为农民颁发具有法律效应的不动产权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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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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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合法权益:通过确权登记,农民将获得对宅基地和房屋的合法权利,避免未来在使用、转让过程中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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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土地流转:确权登记后,农民可以更加放心地将土地流转出去,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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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乡村规划:确权登记为制定更科学合理的乡村规划提供了数据支持,有助于推动农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
- 农村住房安全年检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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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安全检查 :由当地政府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农村住房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农民的住房安全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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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步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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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标准:由当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农村住房安全检查的标准和流程。
- 违建房屋不确权 :
- 违建的房屋不给确权,无证不代表违建,因历史原因手续不全造成的无证房屋,不能一刀切都认定为违建,不给确权。
- 一户多宅的处理 :
- 一户多宅不能确权,但有两个例外:一是人分户而地未分户的,不能认定为一户多宅;二是合法继承的房屋也不能认定为一户多宅。
- 户口不在本村的情况 :
- 户口不在本村的农民,其在农村合法拥有的宅基地和房屋仍可获得确权。
- 房地一体确权登记 :
- 宅基地的使用权和地上房屋的所有权一并确认,最后发放一本叫“不动产权证”的证书。
- 城镇户籍子女继承宅基地 :
- 城镇户籍子女能够继承父母在农村的房屋,从而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并进行确权的登记。
- 宅基地付费使用 :
- 国家明确提出对农村居民合法拥有的一户多宅将进行确权登记,并逐步试点宅基地超面积付费使用制度。
- 宅基地复垦收回 :
- 未经批准私自建造,或是不符合规划的宅基地房,未来可能会被拆除;占用耕地建房,常年无人管理的危房,闲置超过2年未使用的宅基地,最终宅基地权或将会收回集体。
- “应登尽登”原则 :
- 政策明确要求,符合条件的宅基地和房屋都要依法确权登记,不能遗漏。
这些新规旨在保障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乡村的可持续发展。建议农民朋友们关注当地的具体政策和实施细节,确保自己的宅基地和房屋能够顺利完成确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