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农村宅基地确权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一户一宅政策 :
-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除继承和分居立户外,农户一户宅基地超过一处以上的,多余住宅经核实将予以回收。
- 违章建筑处理 :
- 农民在农田上建房,而未经城建规划局的许可的属于违章建筑,这类房屋将被认定为违章建筑,无法进行确权。
- 空闲或坍塌宅基地 :
- 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 合法交易 :
- 宅基地交易只要是在合法范围内,都受到法律保护,但城镇居民不得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 继承和分居立户 :
- 除继承和分居立户外,其他情况下农户一户多宅的,要区分导致多宅现象的原由,差别对待,如果有合法原由的,能够都确权,如果无合法原由,必须坚决一户一宅,只能确权一处。
- 已进城落户农民 :
- 已进城落户农民的房屋,国家鼓励自愿退出农房,不愿退出的不予勉强,还可拥有农房所有权,期限是房屋的自然存续期,不翻修的前提下,房屋倒塌后予以回收。
- 非农业户口居民 :
- 非农业户口居民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 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
- 对农村宅基地进行确权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明确宅基地的使用权。
- 宅基地付费使用 :
- 对于拥有一户多宅以及超标的农村居民将征收宅基地使用费用。
- 宅基地复垦 :
- 对于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将进行复垦。
这些政策旨在规范农村宅基地的使用,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促进农村土地的合理利用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