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会计制度会计科目概览
资产类会计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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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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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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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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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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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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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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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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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应返还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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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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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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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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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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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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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途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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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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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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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债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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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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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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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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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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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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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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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储备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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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文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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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代理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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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待摊费用
负债类会计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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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缴预算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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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缴财政专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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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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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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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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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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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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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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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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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交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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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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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政府补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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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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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代理负债
净资产类会计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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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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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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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盈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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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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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法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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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盈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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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盈余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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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年度盈余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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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调拨净资产
收入类会计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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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入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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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外资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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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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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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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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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补助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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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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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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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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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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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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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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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收入
支出类会计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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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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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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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自筹基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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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活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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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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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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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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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缴上级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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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附属单位补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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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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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
预算会计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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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收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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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支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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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结余类
这些会计科目构成了行政会计制度的基础,旨在确保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信息准确、完整,并符合政府会计准则的要求。各科目根据其性质和用途被细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等类别,以便于进行日常的财务管理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