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会计与政府会计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会计核算的对象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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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财政会计 :核算对象是各级政府预算资金的集中、分配及其结果,重点是一级财政的预算收入。其会计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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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会计 :核算对象是各级各类行政单位预算资金的领拨、使用及其结果,重点是一个单位的经费支出。其会计主体是各个具体的行政单位。
- 侧重点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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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财政会计 :侧重于预算资金的集中和分配的核算,反映的经济关系主要包括政府与物质生产部门和非物质生产部门单位之间的税收征缴关系、利润分配关系、投资拨款关系,以及与行政事业单位之间的缴拨款关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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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会计 :侧重于预算资金使用的核算,反映的经济关系主要是资金使用过程中与各企事业单位之间发生的商品或劳务的交换关系。
- 核算支出的数字基础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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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财政会计 :核算支出的数字基础是财政拨款数、银行支出数和资金清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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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会计 :核算支出的数字基础是实际支出数。
- 使用的会计确认基础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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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财政会计 :通常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两种会计确认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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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会计 :也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但具体应用可能有所不同。
- 适用准则和制度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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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财政会计 :执行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包括政府会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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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会计 :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核算科目和内容与政府会计有所不同。
- 报表形式和内容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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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计 :报表内容主要关注政府的收入、支出、财政情况等,重点在于财政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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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会计 :报表内容主要报告单位的资产、负债、收入、支出等,强调资金营运、资产现金流量和利润情况。
综上所述,行政单位会计与政府会计在会计核算对象、侧重点、支出数字基础、会计确认基础、适用准则和制度以及报表形式和内容等方面都有明显的区别。政府财政会计侧重于宏观经济管理,而行政单位会计侧重于微观经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