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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中院已经结案,当事人仍然 有权向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为有错误,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这里的关键是,申请再审并不会停止原判决或裁定的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诉讼体制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度,这意味着一个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后即告终结。第二审的判决被视为终审判决,原则上不能再上诉。然而,如果二审是中院作出的,当事人仍然可以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向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对于民事、经济案件,当事人可以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再审申请。此外,如果判决、裁定存在事实不清或法律适用错误等情形,当事人还可以向中院或高院申请再审。
综上所述,即使中院已经结案,当事人仍然可以通过申请再审的途径来寻求法律救济。建议在申请再审前,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