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审核与内部审计是两种不同的审计类型,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审计主体不同
- 工程结算审核
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或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属于建设管理活动,主要从造价专业角度对工程量、定额套用、材料价格等直接造价相关内容进行审核。
- 内部审计
由单位内部专门的审计机构和人员独立进行,属于单位内部监督机制,主要审查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
二、法律依据与范围不同
- 工程结算审核
依据国家工程定额、计价规范、施工合同等资料,侧重工程造价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如工程量计算、费用取费标准等。
- 内部审计
依据国家审计准则、财务法规及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范围覆盖财务、运营、合规等多方面,如招投标程序、资金使用合规性、内部控制有效性等。
三、审计目标不同
- 工程结算审核
目标是确定工程造价的合理金额,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供结算依据,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 内部审计
目标是评价单位内部管理活动的有效性,发现风险隐患,提出改进建议,促进资源合理配置。
四、审计结果不同
- 工程结算审核
结果形成审核报告,作为工程结算的参考依据,通常提交给建设方或相关部门。
- 内部审计
结果形成审计报告,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可能涉及整改要求及风险提示。
总结
工程结算审核是建设管理活动中的专业性审核,而内部审计是单位内部的管理监督行为。两者在主体、依据、范围和目标上均有本质区别。在信息化项目中,结算审核可能由第三方造价机构完成,而结算审计仍需由国家审计机关或社会审计机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