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结算审计超过合同价10%的合法性问题,需结合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综合判断:
一、合同条款的约定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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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合同 :若合同明确约定工程量按实际发生量结算,实际工程量大幅增加导致结算价超合同价10%属于正常现象,只要结算过程经过建设单位审查或审计部门审核通过,则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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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合同 :若因设计变更、施工风险或材料价格波动导致结算价超合同价10%,需根据合同约定处理。若合同未约定,可参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标准或备案的中标合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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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率合同 :当实际发生量或材料价格显著上涨时,结算价超合同价10%可能被允许,但需符合合同约定。
二、法律规定的处理方式
- 超合同价10%的界定
目前法律未明确禁止结算价超过合同价10%,但工程结算本身具有动态性,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合理因素可能导致实际造价与合同价存在偏差。
- 责任划分与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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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结算超10%且经审计,需审查勘察、设计、施工等各方责任,按责任大小分摊超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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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若通过招投标程序规避成本,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争议解决途径
双方可协商调整结算价,协商不成的可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仲裁或诉讼时,法院/仲裁机构会参照合同约定、施工图纸、市场价格等因素综合判断。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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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的明确性 :建议合同中明确结算调整机制,如设计变更的计价方式、材料价格波动的调整条款等,以减少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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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程序的合规性 :结算审计需由具备资质的审计机构进行,且审计报告需作为结算依据。
综上,工程结算审计超过合同价10%本身不一定违法,但需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建议合同双方加强前期沟通,规范结算流程,以降低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