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迟退休政策的具体文件,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核心决策文件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
该决定于2024年9月13日由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标志着延迟退休政策正式进入立法程序。
- 《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
国务院于2024年9月13日发布该办法,提出具体实施步骤和原则,包括逐步将男职工退休年龄从60岁延迟至63岁,女职工从55/50岁延迟至58/55岁。
二、配套政策文件
- 《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
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联合发布,明确弹性退休的资格条件(如缴费年限、年龄限制)及操作流程,允许职工自主选择提前或延后退休。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
规定了职工因工致残退休后的津贴标准及发放流程,保障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
- 《关于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针对超龄失业人员,明确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计算和待遇享受规则。
三、其他相关文件
-
《关于进一步提升失业保险经办服务质效的通知》 :优化失业保险服务流程,提升大龄失业人员参保体验。
-
《弹性提前退休告知书/协议示范文本》 :规范单位与职工协商提前退休的合同模板。
实施时间表
-
男职工:从2025年1月1日起,每4个月延迟1个月至2037年1月1日达到63岁;
-
女职工:原55岁群体每2个月延迟1个月至2037年1月1日达到58岁,原50岁群体每2个月延迟1个月至2037年1月1日达到55岁;
-
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从2030年1月1日起,逐步提高至20年。
注意事项
-
政策实施分阶段推进,具体细则需以国务院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文件为准;
-
弹性退休需经职工本人同意,单位不得强制执行。
以上文件共同构成延迟退休政策的法律框架和实施细则,旨在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同时保障劳动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