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局的权力范围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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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管理:
- 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 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基础测绘和遥感项目,维护地理信息安全。
- 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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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监测:
- 制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
- 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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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权登记:
- 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包括贯彻执行国家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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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
- 执行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
- 执行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地方配套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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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利用监管:
- 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
- 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研究提出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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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修复:
- 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海洋生态、海域海岸线和海岛修复等工作。
- 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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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监督:
- 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
- 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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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察:
- 根据中央授权,对地方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
- 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
- 指导地方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自然资源局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在自然资源管理领域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其权力范围广泛且重要,涵盖了从规划管理到执法监察的多个环节,确保了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