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职称评聘结合政策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旨在优化专业技术人才结构,激发工作积极性。以下是关于该政策的最新解读和分析。
评聘结合的定义和实施范围
评聘结合的定义
- 评聘结合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须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申报,评审通过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竞聘上岗。
- 评聘分开则是指申报职称时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适用于经济、统计、审计、自然科学研究等4个系列。
实施范围
- 2025年度职称评聘结合事业单位的确定采取市(州)、县(市、区)、省直各部门(单位)直接确定的方式进行。
- 各地和省直各部门(单位)应将尚未推行评聘结合制度的事业单位全部纳入评聘结合制度改革范围。
评聘结合的具体实施方式
自主制定评聘标准
- 事业单位应根据国家和省级职称评审办法,结合实际分类制定本单位所有涉及系列的职称评聘标准条件,报省人社厅备案。
- 各单位自行制定的标准条件不得低于省级标准。
建立职称评聘专家库
- 事业单位应组建职称评聘专家库,成员包括省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等领域的专业技术类专家,报省人社厅备案。
- 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管理期为三年,期满应重新核准备案。
组建职称评聘委员会
- 事业单位应根据规定自行组建职称评聘委员会,评聘委员会组成一般应为单数,原则上由外聘同行专家和本单位同行专家按照3:7比例构成。
- 评聘委员会的成员构成应科学合理,经验丰富、业内权威的基层专业技术类专家应占一定比例。
年度职称评聘数额的核定
- 对于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数量较少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单位空岗数额的40%以内自主评聘;空岗数较多时,可适当突破,但不超过60%。
- 对于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数量较多的事业单位,应在3-5年内消化存量,同时保持一定数量的增量。
评聘结合的政策背景和目的
政策背景
- 评聘结合制度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方向,旨在促进职称制度与用人制度的有效衔接,改进职称管理服务方式,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
- 2025年末全国事业单位全面实行评聘结合制度。
目的
- 通过评聘结合,推动岗位管理、职称竞聘、聘期考核、绩效管理等重要制度在事业单位内部有机融合,促进评价与使用相结合,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机制。
- 为事业单位振兴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人才队伍支撑。
评聘结合对事业单位的影响
优化专业技术人才结构
- 评聘结合制度有助于事业单位根据自身专业定位和特色,优化专业技术人才结构,提升整体队伍素质。
- 通过科学界定和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
激发工作积极性
- 评聘结合制度能够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积极性,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 通过竞聘上岗和聘期考核,确保人岗相适,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
解决评聘矛盾
- 评聘结合制度有效解决了职称评聘中的矛盾,逐步缓解了已评未聘的压力,促进了人才的合理流动和使用。
- 通过统筹把握和调剂使用空岗,确保评聘过程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事业单位职称评聘结合政策通过优化评聘标准和程序,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旨在提升专业技术人才总量和素质,激发工作积极性,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机制。该政策的实施将有助于事业单位实现更科学、合理的人才管理,推动事业单位的整体发展和进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