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正式工辞退是否违法,需结合具体情形及法定程序综合判断:
一、合法辞退情形
- 存在法定过错
若员工存在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营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失等情形,单位可依法解除聘用关系。 - 旷工行为
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 考核不达标
- 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岗位的;
- 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
- 机构调整或编制缩减
单位因撤并、编制缩减需减员,且员工拒绝合理工作安排的。
二、程序合法性要求
- 书面通知与程序规范
辞退需由单位行政领导提出书面意见,经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前30日书面通知员工。 - 备案要求
解除聘用合同后需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
三、违法辞退情形
- 缺乏法定理由
如员工无过错且不符合上述情形,单位单方辞退可能构成违法。 - 程序违规
未履行书面通知、未听取陈述或未备案等程序瑕疵,可导致辞退无效。
四、特殊保护情形
以下情况不得辞退:
- 因公负伤致残且丧失劳动能力的;
- 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女性员工;
- 处于法定休假或医疗期内的员工。
五、员工**途径
若认为辞退违法,可申请劳动仲裁或向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诉,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主张赔偿。
总结:事业单位辞退正式工是否违法,需以法定事由和程序合规为前提。员工可结合自身情况对照具体规定,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