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建公司不配合注销,可以采取以下步骤处理:
- 联系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
- 提供相关证据,申请强制注销。如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处理,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咨询专业律师。
- 协商解决 :
- 尝试与原公司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则可以考虑向主管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
- 提交申请材料 :
- 若原公司仍不配合,需携带相关材料至省级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窗口办理注销手续。所需材料包括情况说明、身份证原件、解聘证明原件(或劳动仲裁决定书或司法判决书)、建造师注册申请及在岗情况诚信承诺书等。
- 向劳动仲裁部门或法院申诉 :
- 若原公司不配合出具解聘、离职证明,建议尽快向劳动仲裁部门或法院申诉解除劳动关系,以维护自身权益。**部门将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 网上举报 :
- 可以先在网上向当地住建局举报,说明情况并请求帮助解决。如果企业仍不配合,可以继续打市长热线12345举报,或者将问题反映到国务院举报投诉信箱。
- 利用法律手段 :
- 如果上述方法均无效,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起诉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并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向注册机关提出注销注册申请。必要时,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法院判决来解除劳动关系,并以此作为强制注销的依据。
建议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