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继续报考。根据相关规定和官方回复,离职状态不影响一级建造师剩余科目考试资格,但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报考资格不受离职影响
- 符合条件即可报考
只要满足学历、专业及工作年限要求,即使目前处于离职状态,仍可正常报考剩余科目。 - 已通过科目成绩有效
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已通过的两门科目成绩在有效期内(一般为2年),离职不影响后续考试。
二、材料准备要求
- 报名时的“工作单位”填写
离职状态下可填写原单位名称,或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无单位”或“待业”(需结合当地考试院具体要求)。 - 资格审核所需证明
- 工作年限证明:需由原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内容需涵盖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年限。
- 特殊情况处理:若原单位无法配合,可尝试与现单位协商(如有新工作),或咨询考试机构是否有其他替代材料。
三、单位资质要求
报考单位需为工程类相关企业(如建筑公司、设计院、监理单位等),若原单位符合资质要求,其出具的工作证明可直接用于审核;若新单位为非工程类企业,则无法通过审核。
四、建议操作流程
- 提前与原单位沟通:协商开具工作年限证明及盖章。
- 关注考后审核要求:部分省份实行考后审核,需确保材料齐全,避免因离职导致证明缺失。
- 及时完成报名:在成绩有效期内完成剩余科目考试,避免成绩过期。
综上,离职后需重点确保工作年限证明的合规性,其他流程与在职报考基本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