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生产责任制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于1978年,这一年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位农民签下“生死状”,将村内土地分开承包,开创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先河。
重要时间节点
- 1978年: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实行“分田到户,自负盈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大包干),拉开了中国改革的大幕。
- 1980年:政策明确提出在农村领域普遍建立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
- 1982年:党中央发出“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包括包产到户、包干到户在内的各种责任制,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
- 1982年至1984年:党中央连续发出3个关于农村工作的“一号文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迅速推向全国。
通过这些改革措施,中国农村的生产责任制逐渐建立并完善,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