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制吗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制是存在的。

2014 年 8 月 25 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以建质〔2014〕124 号印发《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包括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其中,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不得违法发包、肢解发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其违法违规或不当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应当承担责任。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是指,参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终身责任:

  1.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
  2. 发生投诉、举报、*****、媒体报道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严重工程质量问题。
  3. 由于勘察、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尚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建筑工程不能正常使用。
  4. 存在其他需追究责任的违法违规行为。

对于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责任追究方式包括:

  1. 项目负责人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将其违法违规行为告知其上级主管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并建议对项目负责人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
  2. 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处单位罚款数额 5% 以上 10% 以下的罚款。
  4. 向社会公布曝光。
本文《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制吗》系辅导客考试网原创,未经许可,禁止转载!合作方转载必需注明出处:https://www.fudaoke.com/exam/595997.html

相关推荐

建设工程款优先权放弃有什么规定

建设工程款优先权放弃是一个复杂且具有争议的法律问题。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条件和效力对于建筑行业的各方主体至关重要。 建设工程款优先权放弃的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规定了发包人未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可以通过折价或拍卖工程优先受偿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 :明确了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放弃或限制优先受偿权

2025-03-28 建筑工程考试
建设工程款优先权放弃有什么规定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规定是什么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建设工程领域的重要法律制度,其核心规定如下: 一、基本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可催告合理期限支付;逾期不付,承包人可协议折价或拍卖工程,优先受偿。该条款为优先受偿权提供了直接法律依据。 司法解释补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进一步明确,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二

2025-03-28 建筑工程考试

工程款优先权最新规定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在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时,享有的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以下是关于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最新规定: 一、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法律依据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

2025-03-28 建筑工程考试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6个月旧规定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在发包人未支付工程款时,对其承建的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享有的优先受偿权。关于该权利的行使期限,旧规定为六个月。以下是对该旧规定的详细解读。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6个月旧规定的内容 定义和性质 ​法定优先权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一种法定的优先权,旨在保护承包人的劳动报酬和材料款等实际支出费用。 ​优先效力 :该权利优先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2025-03-28 建筑工程考试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6个月旧规定

工程款优先权18个月的法律规定

工程款优先权 18 个月的法律规定出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规定内容为:承包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 这一规定是为了促使承包人积极行使权利,同时保护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实现,稳定社会经济秩序。该期限不属于诉讼时效,也不属于除斥期间

2025-03-28 建筑工程考试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6个月还是18个月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为‌最长18个月 ‌,具体规则如下: 一、期限规定 ‌一般规则 ‌ 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工程价款之日起算,最长不得超过‌18个月 ‌‌。 ‌新旧规定变化 ‌ 原《民法典》施行前存在“6个月”的期限规定,但根据2021年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

2025-03-28 建筑工程考试

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18个月的起算

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18个月的起算时间,综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具体说明如下: 一、起算时间的基本规则 以实际给付日期为准 根据《2020年建工司法解释》第四十一条,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自 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 起算,而非工程竣工或合同约定竣工日期。 特殊情形的起算点 合同有明确付款约定 :按合同约定确定起算时间; 工程未交付

2025-03-28 建筑工程考试

民法典关于工程款优先受偿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及相关规定,关于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内容和适用范围,可以总结如下: 1. 优先受偿权的定义与主体 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在工程折价或拍卖后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享有优先受偿权的主体为建设工程的承包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等。 2. 优先受偿权的范围 优先受偿权的范围限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包括以下内容:工作人员的报酬; 材料款;

2025-03-28 建筑工程考试

施工员犯错谁的责任

施工员犯错通常涉及多方面的责任,具体责任划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以下是一些主要的责任方及其可能承担的责任: 1.施工员自身责任:施工员作为施工现场的直接执行者,未按照规范、标准和施工计划进行操作,导致错误的发生,需承担主要责任 2.施工单位责任:施工单位对施工员负有管理和监督职责。如果施工单位未能提供有效的培训、指导和监督机制,导致施工员犯错未被及时发现和纠正

2025-03-28 建筑工程考试

施工员承担事故责任吗

施工员是否需要承担事故责任,通常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 事故原因 :如果事故是由于施工员的过失或违规操作直接导致的,例如未按照安全规范进行操作、未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等,那么施工员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职责范围 :施工员的职责通常包括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遵守相关的安全法规和标准。如果施工员未能履行这些职责,导致事故发生,那么他们可能需要承担责任。 法律和公司政策

2025-03-28 建筑工程考试

建设单位甲方代表工作内容

建设单位甲方代表是工程项目管理中的核心角色,负责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从施工准备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和监督。以下是甲方代表的主要工作内容及职责: 1. 甲方代表的定义及角色 甲方代表是受建设单位(业主)委派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负责在工程项目的全生命周期内进行监督、协调和管理,确保工程按计划、高质量完成。其角色兼具“技术管理”和“协调管理”的特点,是连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2025-03-28 建筑工程考试

建设单位负责人对工程项目负责吗

是的,建设单位负责人对工程项目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单位负责人是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需要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成本等方面进行全面管理和控制。建设单位负责人的主要职责包括: 1.项目策划和决策:负责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等前期工作,确保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2.质量管理:监督和检查工程项目的质量,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3.安全管理

2025-03-28 建筑工程考试

建设单位是第一责任人吗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地方性规定,建设单位是否为第一责任人需结合具体情形分析,不同法规及管理文件存在差异: 一、‌全国性法规层面的责任划分 ‌ ‌安全生产责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进一步明确,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

2025-03-28 建筑工程考试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怎么追究责任

警告、罚款、终身追责 关于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的追究方式,综合相关法规和通知内容,主要责任追究方式如下: 一、行政责任 警告与罚款 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负责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责令其停止执业1年,并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终身追责 若在岗期间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严重质量问题或社会影响事件,即使离职后仍需追究责任。例如: 工程质量事故或严重质量问题经投诉、举报

2025-03-28 建筑工程考试

建设单位属于甲方吗

建设单位是否属于甲方是一个常见的工程管理和法律问题。为了明确这一点,我们需要从建设单位的定义、角色以及在合同中的具体责任和义务等方面进行探讨。 建设单位的定义 建设单位的角色 ​建设单位是指建筑工程的投资方或业主单位 ,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资金投入和最终验收。它是工程项目的发起方和主要责任主体。 ​建设单位通常也被称为发包方或业主 ,在合同中处于主导地位,负责提出建设需求并拥有所有相关权利。

2025-03-28 建筑工程考试
建设单位属于甲方吗

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承担什么责任

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承担以下几方面的责任: 1. 选择合适的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技术要求,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并对自行选择的施工单位发生的质量问题承担相应责任11 。 2. 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配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人员或委托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进行管理。对国家规定强制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11 。 3.

2025-03-28 建筑工程考试

二建8月出成绩后几月拿证

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通常在每年8月公布,考生们关心的是成绩公布后多久能拿到证书。以下将详细介绍二级建造师证书领取的时间、方式及相关注意事项。 证书领取时间 时间范围 ​一般时间范围 :二级建造师证书领取时间一般在成绩公布后的2-3个月 内陆续发放。 ​具体省份时间 :例如,河南省预计成绩公布后2-3个月发放证书,广东省预计在成绩公布后2-3个月内发放电子证书。 特殊情况 ​电子证书

2025-03-28 建筑工程考试
二建8月出成绩后几月拿证

山东二建从哪里报名

2025年山东二级建造师(二建)考试的报名入口已经开通,考生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 :2025年2月25日9:00至3月4日16:00 报名流程 1.登录官网:考生需要登录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网址为http://zjt.shandong.gov.cn) 2.进入报名系统:在网站首页找到“专题专栏”,然后点击“业务系统”,选择“山东省建设从业人员管理系统”

2025-03-28 建筑工程考试

山东二建报考需要社保吗

山东省报考二级建造师‌需要提供社保证明 ‌,具体要求如下: 一、社保缴纳要求 ‌覆盖范围 ‌ 社保缴纳单位需为山东省内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缴纳时间 ‌ ‌常规要求 ‌:部分城市(如烟台、临沂)明确需提供‌近6个月以上 ‌的社保缴费记录‌。 ‌特殊情况 ‌:若以“工作年限”条件报考,需提供近5年内连续缴纳社保的记录‌。 ‌保险类型 ‌ 需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2025-03-28 建筑工程考试
查看更多
首页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