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 公积金缴存要求:借款人需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部分城市要求1年),且账户状态正常;
- 商业**要求:原商贷已正常还款满1年,无逾期记录且剩余**未结清;
- 房屋要求:房产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且为普通住宅。
二、特殊要求
- 征信要求:借款人及配偶信用良好,无严重逾期记录(如连续3期或累计6期以上);
- 债务限制:名下无其他未结清的公积金**,且负债率不超过月收入的60%;
- 银行配合:原商贷银行需同意提前结清**,并配合办理抵押解除手续。
三、办理流程
- 提交申请:向原商贷银行或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 审核资料:包括身份证、房产证、商贷合同、还款记录等;
- 补缴差额:若公积金**额度低于商贷余额,需补缴差额部分;
- 办理抵押:完成公积金**抵押登记手续;
- 放款与还款:公积金中心放款后,按新利率还款。
四、注意事项
- 部分城市(如济南)允许异地公积金转入,但需符合当地缴存标准;
- 组合**中的商贷部分不可单独转公积金**;
- 若房屋为共有产权,需所有产权人同意并共同申请。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以获取最新政策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