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作为国务院的组成部门,负责国家应急管理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以下是应急管理部的内设机构:
- 1.办公厅: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确保各部门高效运作
- 2.应急指挥中心: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
- 3.人事司: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
- 4.队伍建设局:承担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务任免、调配、表彰、奖励、处分、烈士评定等工作
- 5.综合减灾和改革协调司: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研究推进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措施,协调推进应急管理深化改革
- 6.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局: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国家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
- 7.风险监测和火灾综合防治司:负责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
- 8.防汛抗旱司: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
- 9.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司: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
- 10.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一司:承担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 11.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二司:承担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 12.安全生产执法和工贸安全监督管理局:承担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和执法工作
- 13.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司: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 14.救灾和物资保障司: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
- 15.政策法规司:组织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
- 16.国际合作和救援司(港澳台办公室):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组织参与国际应急救援
- 17.规划财务司:编制国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 18.调查评估和统计司: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 19.新闻宣传司: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等工作
- 20.科技和信息化司: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应急管理部还设有以下机构:
- 机关党委:负责党务工作
- 离退休干部局: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这些内设机构共同构成了应急管理部的组织架构,确保国家应急管理体系的有效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