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门是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职能的政府机构,其具体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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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层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承担全国范围内的应急管理统筹工作,包括安全生产监督、消防管理、救灾抢险等职责。该部门整合了原安监、消防、救灾等领域的多项职能。 -
地方层级
各省、市、县均设立应急管理局,作为地方政府的工作部门。例如:- 杭州市应急管理局为杭州市人民政府正局级单位;
-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整合了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消防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等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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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职能
- 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
- 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及扑救工作;
- 统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防灾减灾救灾行动;
- 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和培训。
该部门通过垂直管理体系实现国家到地方的职能衔接,强化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