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门是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的政府机构,其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应急管理工作
- 指导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包括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以及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 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国家总体应急预案和各类专项预案,推动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 应急救援:组织指导协调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国家应对特别重大灾害指挥部的工作。
2.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 综合监督管理: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监督管理,确保各行业、领域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 行业监督管理:对工矿商贸等行业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包括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监管。
- 事故调查处理: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3. 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 灾害防治:指导协调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
- 灾害救助: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包括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管理、分配中央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4. 应急力量建设
- 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和管理。
- 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国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5. 其他职责
- 国际合作: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国际救援工作。
- 宣传教育和培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公众的应急意识和能力。
- 科技和信息化建设: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应急管理部门通过上述职责的履行,旨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