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即使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仅工作了三天,用人单位仍需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以下是详细解答:
1. 法律依据
- 《劳动合同法》第20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 《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 试用期工资支付标准
-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应按照以下标准计算:
- 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 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如果劳动合同未明确约定工资,则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折算工资。
3. 实际工作天数工资计算
- 用人单位需要根据劳动者实际工作的天数支付工资。例如:
- 如果劳动者约定月薪为6000元,且每天工资为6000元 ÷ 21.75天(假设每月21.75个工作日),则三天工资为6000元 ÷ 21.75天 × 3天。
- 如果试用期工资低于正式工资的80%,则需按照正式工资的80%计算。
4. 特殊情况说明
- 如果劳动者因个人原因在试用期内主动离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仍需支付实际工作天数的工资。
- 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或拖欠工资,否则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5. 总结
即使你在试用期内仅工作了三天,用人单位也必须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或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结合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应得的工资,并与用人单位协商结算。
如需进一步帮助,建议参考以上法律条款,或咨询当地劳动监察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