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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结算原则
无论您以何种方式离职,用人单位都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加班费等所有应发款项。若工厂未当场支付,您有权通过协商、投诉或劳动仲裁**。 -
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与离职原因直接相关:
- 合法解除(如严重违反厂规、试用期不合格等):无需支付补偿。
- 协商解除或无过错解除(如工厂经营困难):需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 违法解除(如无故辞退):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
- 特殊情况处理
若因您个人原因(如未提前通知)给工厂造成损失,工厂可能从工资中扣除赔偿,但每月扣除不得超过工资的20%,且需保障最低工资标准。
建议:
- 优先与工厂协商工资支付时间及补偿问题;
- 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具体操作需结合您离职的实际原因及工厂规章制度,必要时保留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以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