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税公式为:应纳税额 = 销售额 × 征收率。
其中,销售额指的是不含税销售额,即含税销售额除以(1 + 征收率)。
征收率根据不同的行业和商品类型有所不同,通常为3%或5%。例如,如果一家小规模纳税人企业销售商品的含税销售额为10,300元,征收率为3%,那么不含税销售额为10,300 ÷ (1 + 3%) = 10,000元,应纳税额则为10,000 × 3% = 300元。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可减按1%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