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消防现役人员休假新规定主要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调整和优化,具体内容如下:
一、休假类型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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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与探亲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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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招录消防员从第二年起享受年假和探亲假,预备消防士仅能享受次休假(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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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消防士以上(不享受探亲假和配偶假)每年享一次休假,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为20天,满20年及以上为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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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假日与调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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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包含常规周末,但不计入国家法定假日及因节假日调整的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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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定假日(如春节、国庆等)通常安排轮休,二级站/特勤站实际在位70%-90%时按10%比例安排,90%以上按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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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假期
- 新增婚丧假、产假、陪产假、育婴假等,具体天数未明确但包含在年度假期内。
二、假期安排与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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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与分段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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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可集中或分段进行,分段次数不超过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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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休天数不从年度探亲休假中扣除,且可累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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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与家庭因素
- 与配偶或父母同地生活的消防员,可在休息日或节假日安排轮休;均不在一地的可合并安排,但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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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调整机制
- 执行战备任务或连续作战的,可组织调休,通常在驻地安排或结合疗养实施。
三、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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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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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需制定年度探亲计划并监督执行,紧急任务可中断假期但需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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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期间保持24小时驻勤备战能力,非紧急情况不得随意打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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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 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消防员管理规定》等制定,确保与国家法律法规一致。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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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计算 :年假从入职第二年起算,每满1年增加10天;工龄计算以实际工作年限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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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保障 :休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变,确因任务无法执行时按相关规定补偿。
以上规定体现了对消防员工作强度的关注,通过增加假期天数和优化轮休机制,在保障战备能力的提升员工作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