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事业单位拒绝为符合条件职工安排探亲假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职工可通过以下途径**:
一、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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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规定
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履行这一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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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二条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起且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亲假。
二、违法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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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不符 :非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或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无权享受探亲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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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不满足 :职工未工作满一年、与亲属不住在一起或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符合探亲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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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拒绝执行 :即使符合条件,单位仍以各种理由拒绝安排,属于侵权行为。
三、**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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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
首先与单位沟通,说明法律依据和自身符合条件的事实,争取通过协商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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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协商无果时,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依法安排探亲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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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
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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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收集 :保留工作证明、工资条、单位拒绝申请的书面证据等,为仲裁或诉讼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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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一般应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事业单位若以任何理由拒绝依法安排探亲假,均需承担法律责任,职工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休息休假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