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矿“一通三防”管理规定是山西省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预防瓦斯、煤尘、火灾等事故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措施。以下是主要内容的综合说明:
一、管理目标与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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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 :通过技术管理、安全监管和综合治理,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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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 :《煤炭法》《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家煤炭工业产业政策》等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二、适用范围与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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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全省境内所有煤炭生产及建设活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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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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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企业需设立总工程师和“一通三防”管理机构,明确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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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煤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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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核心管理措施
(一)矿井通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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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系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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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建立独立通风系统,实行分区通风,确保进风、回风巷贯穿整个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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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回风巷需按设计施工,优先形成全负压机械通风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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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设施与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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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设备,并定期维护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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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设施需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标准,确保风量、风压满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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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瓦斯防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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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检查与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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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定期瓦斯检查,采用便携式瓦斯仪和固定监测系统,及时发现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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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瓦斯超限预警机制,确保报警及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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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抽放与防治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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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瓦斯矿井需安装瓦斯抽放系统,实现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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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制定专项防治方案并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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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煤尘防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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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尘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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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湿式作业、密闭采掘、喷雾降尘等技术,降低煤尘产生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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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高效除尘设备,确保井下作业环境符合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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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爆与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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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浓度超标时需及时停产治理,防止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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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煤尘监测系统,实时监控粉尘浓度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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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防火防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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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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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火灾监测报警系统,覆盖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等关键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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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矿井监控系统与地方消防系统的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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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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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掘工作面需配备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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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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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技术投入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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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企业需按不低于提取总额50%的比例安排“一通三防”安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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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工程师负责费用分配与使用监管,确保通风、监测、防治等基础投入。
五、监督管理与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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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开展安全检查与监察,发现违规行为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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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执行规定较好的企业给予表彰,推动行业整体技术水平提升。
以上内容综合了山西省煤炭工业局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文件,具体执行中需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制定细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