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补课立法细则的核心内容是明确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组织集体补课,同时规定高中阶段补课需遵循"自愿参与、收费透明、总量控制"三大原则。该细则旨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保障休息权益,规范校外培训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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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仅针对经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明确将幼儿园、中职院校及非学历培训机构排除在外。小学一至六年级严禁任何形式的学科类补课,初中可开展不超过2周/学年的免费课后服务。 -
时间限制
划定每年6月15日至9月1日为"绝对禁补期",高中阶段周末补课单次不得超过4课时,每月总时长限制在16课时以内。法定节假日补课需提前30天向县级教育部门备案。 -
收费规范
高中补课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标准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的8%/课时。要求学校在收费前公示完整成本构成,禁止将补课与评优评先挂钩。贫困生可申请全额费用减免。 -
监督机制
建立"双随机"检查制度,教育部门联合市场监管机构开展飞行检查。违规学校将面临年度考核一票否决,累计3次违规直接削减30%招生计划。开通24小时网络举报通道,查实后给予举报人500-2000元奖励。 -
特殊情形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耽误的教学进度,经市级教育部门批准后可组织补课。艺考生、体育特长生等特殊群体的专业训练不纳入补课范畴,但需单独签订知情同意书。
该细则实施后,家长如发现强制补课、超标准收费等情况,可保留缴费凭证和课程记录作为**依据。建议学校通过提高课堂效率、优化作业设计等方式替代传统补课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