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额发放
关于退休当月工资发放的规定,综合劳动法及相关政策,主要说明如下:
一、工资发放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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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发放
退休当月工资应全额发放,计算依据为退休人员退休当月的实际出勤天数乘以日工资标准。即使退休当月未工作,只要办理了退休手续,单位仍需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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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克扣
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退休当月工资,否则可能构成劳动违法行为。
二、工资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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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出勤天数 :以退休当月实际工作的天数计算,包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需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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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工资计算 :通常以职工月工资除以当月计薪天数(21.75天)得出。
三、发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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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迟支付期限
退休当月工资最迟应在次月10日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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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方式
具体发放方式(如现金、转账等)由用人单位与职工约定,但需符合财务规范。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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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手续延迟
若因单位或社保部门原因导致工资发放延迟,单位需说明原因并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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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月仅工作1天
即使退休当月仅工作1天,单位也需发放1个月的工资。
五、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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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需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拖欠工资可申请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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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十七条 :退休当月工资照发,从次月起改发退休费。
六、争议解决
若单位违反规定,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规定综合了《劳动法》及退休工资发放的专项政策,确保退休人员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