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房过户涉及契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及工本费等,免征部分税费但需满足特定条件。
- 契税:普通住宅按评估价1.5%征收,非普通住宅为3%,若受让方为首套房且面积低于规定标准,部分区域可能享受优惠税率(如1%),具体以地方政策为准。
- 个人所得税:转让自用5年以上且为家庭唯一住房的免征;其他情况按(转让收入-原购入价)20%征收,若无法提供原值凭证,部分地方可能按核定征收。
- 增值税: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若购入不满2年或非唯一住宅,需按评估价5.55%缴纳;转让给直系亲属或承担赡养义务人可免税。
- 土地增值税:农村集体土地性质房屋转让通常不征税,但转让给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城镇居民)可能视为商品房交易,按增值额的30%-60%阶梯累进计税。
- 印花税:交易合同金额的0.05%征收,但个人销售住房免征。
- 工本费:房产证及土地证工本费约190元(具体分项85元、105元),部分区域另有测绘费及登记费。
- 特殊情形:转让方为企业或村委会时,需缴纳土地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若宅基地用于非住宅(如民宿),需补缴土地出让金及房产税。
需注意,宅基地过户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受让方须符合“一户一宅”条件。税费标准因地区政策差异较大,建议提前向当地自然资源部门、税务机构确认细节,避免违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