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公务员在 工作时间外兼职 需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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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
公务员不得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或领取报酬。若确需参与非营利性活动(如学术研究、公益活动),需经单位批准,但不得获取任何形式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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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领取报酬
任何形式的薪酬(如工资、奖金、津贴等)均属违规,即使兼职工作不直接参与营利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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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利用职权影响兼职
兼职内容不得利用公务员身份或职权获取不正当利益,且不得影响本职工作。
例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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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性兼职 :如书画创作、咨询、审稿等,但需经单位批准且不领取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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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就业 :公务员可允许家属在非营利性组织就业,但需避免利益冲突。
违规后果 :
若违反上述规定,可能面临警告、记过、降级等处分,情节严重的可开除。兼职收入若超过起征点,还需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总结 :
公务员工作时间外兼职的合法性取决于兼职的性质和是否获取报酬。严格禁止参与营利性活动并领取报酬,但允许在符合规定的范围内从事非营利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