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公文格式设置规范
机关公文作为传达政令、沟通信息、指导工作的重要载体,其格式设置必须规范统一。根据《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GB/T 9704-2012),机关公文格式主要包括版头、主体、版记三部分。
一、版头设置规范
版头是公文的首部,包括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等要素。
- 份号:一般用6位3号阿拉伯数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
- 密级和保密期限: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密级用3号黑体字,保密期限用3号宋体字。
- 紧急程度: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紧急程度用3号黑体字。
- 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用小标宋体字,红色,居中排布。
- 发文字号: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居中排布,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
- 签发人:如有签发人,编排在发文字号右侧,与发文字号上下对齐。
二、主体设置规范
主体是公文的核心部分,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等要素。
- 标题:一般用2号小标宋体字,编排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位置,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
- 主送机关:编排于标题下空一行位置,居左顶格,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
- 正文:编排于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个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顶格。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以用“一、”“(一)”“1.”“(1)”标注。
- 附件说明: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
- 发文机关署名: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编排在成文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编排。
- 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
- 印章:公文如有印章,应加盖在成文日期上,上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
三、版记设置规范
版记是公文的尾部,包括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要素。
- 抄送机关:如有抄送机关,一般用4号仿宋体字,在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之上一行、左右各空一字编排。
-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编排在末条分隔线之上,印发机关左空一字,印发日期右空一字,用4号仿宋体字。
总结
规范的机关公文格式不仅能提高公文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还能方便公文的处理和归档。在制作机关公文时,务必严格按照上述规范进行格式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