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办公用房审批流程主要分为申请、审核、公示、办理手续等核心环节,具体如下:
一、申请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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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材料
需填写《办公用房申请表》,包含申请人信息、使用需求(起止时间、目的等)、审批申请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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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批
由部门主管初审,符合条件的提交科室负责人复审,最终由分管副主任、主任决定。
二、审核与公示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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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协同审核
涉及项目审批的,需经岗位责任人初审、科室复审、分管领导审核,重大事项报区政府常务副市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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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与反馈
审批通过后,通过政务信息网公示,申请人办理手续;存在材料问题需在5日内补正。
三、办理手续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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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备案
审批同意后,申请人需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不动产登记(如划拨土地建造的办公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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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
办理押金后签订租赁合同,领取钥匙。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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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或退房 :需提前申请,按规定完成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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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审批 :涉及多单位申请时,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以上流程以权威政策文件(如内江市市中区规范)为依据,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