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延迟退休新规,2030年后延迟退休的主要变化如下:
一、延迟退休年龄逐步提高
-
男职工 :从2025年1月1日起,法定退休年龄每4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63周岁。
-
女职工 :
-
原55周岁退休的女干部,逐步延迟至58周岁;
-
原50周岁退休的女工人,逐步延迟至55周岁。
-
二、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调整
-
实施时间 :2030年1月1日起,逐步提高至20年,每年增加6个月。
-
过渡期政策 :2025-2029年期间退休的人员,最低缴费年限仍为15年,不受影响。
三、弹性退休制度
-
提前退休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可自愿提前退休,最长不超过3年,且不得低于原法定退休年龄。
-
延迟退休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与单位协商延迟退休,最长不超过3年(国铁集团等尚未明确规定的单位暂不办理)。
四、对不同出生年份人群的影响
-
1964年前退休人员 :已按15年缴费,无需调整,养老金待遇不受新规影响。
-
1964-1975年出生人员 :2030年后退休需满足20年缴费年限,但可通过延长缴费或一次性补缴达到要求。
-
1970年后出生人员 :2030年起逐步延迟退休,延迟幅度与出生年份相关(如1970年后出生者每年延迟约2个月)。
五、养老金待遇变化
延迟退休会导致计发月数缩短(如从60岁退休的139个月降至65岁退休的132个月),但缴费年限增加会提高养老金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