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补贴
公务员退休金主要由以下三部分构成,具体如下:
一、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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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
由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确定,缴费每满1年发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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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比例
根据工作年限确定:工作满35年按原工资的90%计发,30-35年85%、25-30年80%,以此类推,每5年一个档次。
二、职业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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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特点
采用“强制缴费+个人账户积累”模式,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4%,全部进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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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水平
退休后每月领取职业年金,具体金额取决于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与基本养老金共同构成退休金。
三、补贴与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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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津贴
根据退休人员原单位所在地生活水平发放,如正科级每月约200-400元,处级500-800元,部分地区可能提供一次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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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补贴与生活补贴
依据通货膨胀率调整,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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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福利
包括医疗保障(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住房补贴(部分地区实行)、退休金调整机制等。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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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待遇的延续性 :退休公务员继续享受在职期间的医疗待遇,但因公致残者可获伤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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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前的差异 :2014年养老金并轨改革前,公务员退休金由财政全额保障(约在职工资80%-90%),改革后形成“双轨制”。
以上内容综合了现行政策文件及权威信息来源,确保准确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