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直接补贴
根据现有政策,退役军人家属(非退役军人本人)在60岁 无直接补贴 。现行政策中提到的补贴项目主要针对退役军人本人,具体如下:
一、退役军人本人的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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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 申领条件 :1954年11月1日实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入伍,年龄满60周岁且未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 补贴标准 :每服役1年每年补助688元,自满60周岁当年开始发放。 - 申领方式 :向户籍所在地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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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补贴
- 农村退伍军人60周岁后,每月可领取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缴费年限养老金,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以复员退伍军人当年缴费档次平均额+政府补贴为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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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与生活保障
- 部分地区提供优先就诊、免费体检等医疗优待;患慢性病的复员士官可领取最高5000元、最低1200元的医药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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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与文旅优待
- 免费或优惠乘坐公共交通(如公交“单一票制”);景区门票减免或半价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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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
- 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或农村危房改造,退役时住房补贴和公积金可转移接续。
二、退役军人家属的优待政策
目前政策主要倾斜于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及病故军人遗属,可通过“三属”优待证享受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的优惠,但 无年龄限制 。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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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可优先入学、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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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医疗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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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培训补贴等。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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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退役军人家属中有人符合条件,需由本人申领相关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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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地方后参加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的,无法享受农村籍退役士兵补贴。
建议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或家属咨询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了解具体申报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