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或自主就业
退伍军人被单位开除后的去向需根据具体情况处理,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单位违法开除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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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继续履行或赔偿
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无理由开除、未支付经济补偿等),退伍军人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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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龄与工龄赔偿标准
若单位依法解除合同(如《劳动合同法》第46/47条),则按军龄与工龄之和计算赔偿:每满1年支付2个月工资。退伍军人可选择继续在单位工作或要求经济赔偿,但两者不可同时主张。
二、退伍军人自主就业的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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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与补助
退伍军人到企业就职时,若需接受岗前培训,可依法获得培训补助。部分企业也会根据政策给予一次性安置补助或薪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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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优先政策
国家对退伍军人就业有明确政策倾斜,包括优先录用、创业扶持等。例如,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时,符合条件的退伍军人可享受加分或专项计划。
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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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除军籍的退伍军人
若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军籍,需按部队规定遣送回原籍,由地方按置办移交至居委会或街道办,不享受退役士兵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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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继续服役的退伍军人
对于因身体或能力原因无法继续服役的退伍军人,可申请自主就业,但需通过正规就业渠道,并可能获得政府提供的就业援助。
四、建议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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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证据**
若认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行为,应保留劳动合同、工资单、开除通知等证据材料,及时向劳动仲裁部门或武装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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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政策优惠
退伍军人可关注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布的就业政策,如创业补贴、社保补贴等,降低就业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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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复杂情况下建议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二次损失。
退伍军人被开除后应优先通过法律途径**,同时积极利用政策优势实现自主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