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律师不能考职称。
公职律师,是指任职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专门从事法律事务的律师。与社会律师不同,公职律师的职责和工作性质决定了他们不能参加职称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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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性质不同:公职律师作为国家法律工作者,其职责是代表所在单位处理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维护单位的合法权益。而职称评定主要针对的是专业技术领域,如工程、医学等,这些领域的专业人员通过评定职称来反映其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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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标准不同:公职律师的工作业绩主要通过其办理的法律事务的质量和效果来评价,如案件的胜诉率、法律意见的采纳率等。而职称评定则主要依据专业人员的学术成果、技术水平和工作经验等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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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路径不同:公职律师的发展路径主要是通过晋升职务或职级来体现,如从初级公职律师晋升到中级、高级公职律师。而职称评定则是专业技术领域专业人员发展的重要途径,通过评定职称可以获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和待遇。
总结:公职律师作为国家法律工作者,其职业性质、评价标准和发展路径与职称评定所针对的专业技术领域有所不同,因此公职律师不能参加职称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