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岁或55岁
关于女乡村医生的退休年龄,需根据其工作性质和参保情况综合判断,具体规定如下:
一、正常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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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规定
女乡村医生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年龄为 50周岁 (非管理/技术岗位)或 55周岁 (长期在管理和技术岗位上的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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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若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等特殊工种满10年,退休年龄可提前至 45周岁 (女)或 50周岁 (男)。
二、其他退休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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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办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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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或非因工致残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且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办理病退。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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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统一性 :退休年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部分地区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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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个人从医者需参加社会保险,按职工身份享受退休待遇;未参保者可能无法领取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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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计算 :连续工龄是退休的必要条件,但具体计算方式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
建议女乡村医生结合自身工作性质、参保情况以及当地最新政策,咨询当地人事部门或社保机构,以确认具体退休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