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收取毕业证原件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通过法律途径**。以下是具体分析:
一、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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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也不得要求提供担保或收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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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规定,用人单位违法扣押证件时,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其限期退还,并处以罚款(每人500-2000元)。
二、风险与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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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权益受损 :证件被用于**、注册公司等非法用途,或影响考研、出国、落户等个人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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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 :若未签订书面协议,可能面临取证难、仲裁难等问题。
三、应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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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上交原件 :入职时明确拒绝,仅提供复印件,并保留沟通记录(邮件、聊天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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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书面协议 :若公司坚持要求,需签订协议,明确证件用途、保管期限及归还时间,并保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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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 :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要求公司退还证件并赔偿损失。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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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将证件原件交付他人,仅向必要人员出示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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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以“办理手续”为由扣留证件,需核实具体用途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