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的级别划分共分为 27级 ,具体分为领导职务和综合管理类职级两类,对应关系如下:
一、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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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正职 :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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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副职 :四级至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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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正职 :八级至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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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副职 :十级至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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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局级正职 :十三级至八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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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局级副职 :十五级至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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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处级正职 :十八级至十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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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处级副职 :二十级至十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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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科级正职 :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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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科级副职 :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二、综合管理类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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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员 :八级至十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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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巡视员 :十级至十五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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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员 :十二级至十八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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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调研员 :十四级至二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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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科员 :十六级至二十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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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科员 :十七级至二十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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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员 :十八级至二十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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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员 :十九级至二十七级
三、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七条,公务员实行 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领导职务和职级分别设置,具体划分依据职位类别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