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第七条,公务员辞职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后,若超过三个月未予批复,视为同意辞职,任免机关应办理辞职手续。若辞职申请已提交一年仍未批准,可能涉及以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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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为同意辞职
若任免机关在接到申请后超过三个月未批复,根据规定自动视为同意辞职,需办理辞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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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离职后果
在辞职审批期间擅自离职的,将给予开除处分,并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录用为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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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若辞职申请因涉及国家安全、重要公务未处理完毕等法定情形被驳回,需等待相关事项处理完毕后再申请。
建议 :若已满一年仍未收到批复,可向原任免机关核实具体原因,或通过书面形式申请复核/申诉(依据第九条),但需注意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人事处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