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不会被随便开除,但存在法定开除情形。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编人员的稳定性较高,除非触犯严重违纪行为或连续考核不合格,否则单位无权随意解除聘用关系。以下是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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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工与考核不达标是常见解聘原因
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1年内累计旷工30个工作日,单位可解除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且拒绝调岗,或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经书面通知后也可解聘。 -
违法违纪行为必然导致开除
包括贪污受贿、泄露国家秘密、违反政治纪律(如损害国家声誉)、严重失职等47类行为,情节严重者直接开除。若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一律终止人事关系。 -
解聘程序严格,需层层审批
开除决定须经主管部门党委会议讨论,并报人社部门备案。临时工等非编制人员可随时解雇,但事业编必须遵循法定流程,确保程序正义。 -
特殊保护情形
孕期、患病治疗期、因公致残等人员不得被辞退,体现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
总结:事业编的“铁饭碗”属性建立在遵纪守法基础上。员工需严守纪律、履职尽责,单位则须依法依规处理人事关系,双方权益均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