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漏税
范冰冰被中央封禁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核心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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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合同逃税
2018年,崔永元曝光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中通过“阴阳合同”手段偷逃税款。该合同将3000万元片酬拆分为1000万元申报纳税,另2000万元通过虚假交易避税,合计少缴税款730万元。她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还涉及1.34亿元偷逃税,总额超8.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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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违法行为
除逃税外,范冰冰还涉及赌博、换国籍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重了其社会影响。
二、官方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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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处罚
范冰冰被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并处以超8亿元的罚款,成为国内首个因税务问题被重罚的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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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禁入
因涉及经济犯罪,范冰冰被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等机构列入劣迹艺人名单,禁止其参与影视剧、广告代言等娱乐活动。
三、社会影响与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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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舆论 :部分公众认为其逃税行为损害了税收公平,支持官方封杀;另有人认为其演技和资源仍具市场价值,复出应基于合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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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出尝试 :范冰冰在封禁期间尝试通过公益活动、美妆品牌等途径转型,但至今未获影视行业认可。
总结
范冰冰被中央封禁的核心原因是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该行为触犯法律底线且损害公共利益。尽管她已补缴税款并道歉,但行业禁入措施使其短期内无法重返影视圈。未来能否复出,需视其是否彻底整改并符合行业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