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生育津贴超过6个月仍可申请,但需满足累计缴费满12个月且在分娩后3年内提出申请。关键点包括:缴费年限要求、申请时限灵活性以及单位垫付流程。以下是具体说明:
- 申请时限:深圳政策明确,职工分娩次日起3年内均可申请生育津贴,远超常规的6个月限制。若单位已垫付津贴且职工参保状态正常,可通过社保局官网直接申报。
- 缴费条件:必须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若分娩时未满12个月,需缴满后1年内申请,且期间不能断缴超6个月。
- 单位角色:津贴通常由单位申领,需先垫付员工产假工资。若单位未履行,员工可在产假结束1年内自行申请。
提示:具体材料(如生育证明、社保卡等)和流程可能调整,建议通过深圳社保局官网或12333热线核实最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