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产假178天,包括正常产假98天和奖励假80天,适用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职工,不论是一胎、二胎或其他情形。
1. 正常产假
- 女职工生育后可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
2. 奖励假
- 在正常产假基础上,增加80天奖励假,但此部分假期不发放生育津贴。
3. 特殊情况延长产假
- 难产:增加30天产假。
- 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4. 男方陪产假
- 男方享有15天陪产假,且工资照发,不影响福利待遇。
5. 申请流程
- 产假结束后,用人单位可登录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申请生育津贴。
6. 注意事项
- 奖励假期间,职工需自行承担假期工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
- 生育津贴按月或一次性拨付,具体申请方式详见当地人社部门指引。
通过以上安排,深圳的产假政策为职工提供了充分的假期保障,同时也明确了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让孕产家庭更加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