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用工人员需根据工作模式和双方约定签订不同类型的合同,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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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全日制/非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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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适用于每日工作时间≤4小时、每周累计≤24小时的情况,需签订书面合同,企业需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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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劳动合同 :适用于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的工作,需明确工作内容、地点、薪酬及解除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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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
- 适用于临时性、辅助性岗位(如保洁、安保),或用工比例≤10%的情况,双方可协商签订书面协议,企业无需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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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
- 适用于以完成特定工作成果为报酬的灵活就业,如设计、维修等,需明确交付标准及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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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类合同
- 包括《劳务协议》《服务协议》《个人雇佣协议》等,适用于无单位依托的零散工或小时工,需明确工作内容、报酬支付及双方权利义务。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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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仅以“降低成本”为由规避社保责任,需依法签订合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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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或协议应包含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薪酬、社保缴纳、解除条件等条款,保障双方权益。